美國縮短移民上訴期限至10天!驅逐程序重大變革,華人移民需注意這5點
- Oliver Johnson
- 2 days ag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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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自 “洛杉磯華人資訊網”
西雅圖華人資訊網2月8日綜合報道 “僅有10天時間提出上訴?”——這是美國最新移民上訴製度變更後,不少正面臨驅逐令的移民和家屬最直觀的感受。最新發布的聯邦規則將原本普遍為30天的上訴期限一律壓縮到10天,這一調整已經於3月9日正式生效,引發全美移民社區的廣泛關注。

背景解讀:BIA上訴製度為何改變
在美國,如果一名移民在移民法庭被判決驅逐,他們通常可以向上訴移民裁定委員會(簡稱 BIA)提出上訴,尋求對移民法官判決的復審。這本來是很多人爭取保留合法身份或提出新證據的重要法律途徑。
但最新生效的一項臨時最終規則對這一製度做出重大改變:將上訴截止日期從通常的30日縮至10日,並把絕大多數上訴變成“裁定委員會是否願意審理”的酌情權審查。這意味著,除非多數委員特意投票受理,否則上訴通常會被快速駁回。

10天上訴:時間縮短意味著什麼?
根據新規規定,以往30天的上訴期,大部分情況下延長了申請人准備上訴材料與尋求法律援助的空間,但新規將這一期限縮短到了10天——無論案件是否涉及被拘留的移民。
同時,新製度要求絕大多數上訴在提交後15天內做出“簡易駁回或受理決定”,如果沒有足夠委員投票支持受理,上訴就會被視為“未被審理”,原判結果自動成為最終裁決。對於許多沒有律師幫助的家庭而言,這種時間壓力幾乎等同於“失去爭取合法身份的機會”。
哪些案件仍保留30天?
並非所有移民上訴都一刀切為10天。規則中對某些特殊情況保留了例外:比如如果是某些類型的庇護申請因程序原因被拒絕的案件,仍然可能保留30天的上訴期,這是基於現行移民法對特定庇護程序的規定。
然而,除了這些例外之外,大部分常見的上訴,比如普通撤銷、重新審理或其他行政救濟,都被納入10天期限體系內,這對移民申請人來說,實際上的時間和准備空間都大幅縮減。

對華人移民的現實影響
對在美華人社區而言,這一變革意味著幾件現實問題:第一,若收到駁回決定或驅逐令,必須第一時間知道並立刻准備上訴材料,否則可能在極短時間內喪失追回權益的機會;第二,由於上訴是否受理變成了裁量權決定,很多原本有合理理由繼續留在美國的案例可能被簡單駁回;第三,華人移民中不少人語言不便或缺乏經驗,這種“倒計時式上訴期限”對他們尤其不利。
司法推進VS權利憂慮
美國政府方面則表示,這項規則旨在“解決 BIA 上訴積壓案件過多的問題”,認為目前積壓在委員會的上訴數量巨大,傳統流程拖延嚴重,不利於及時處理案件,也會拖累整個移民司法體系。
但移民權益律師和倡導組織則強烈批評新規是在“削弱正當程序”,認為這將使數百萬移民難以獲得應有的公平審查。此外,一些業內人士指出,當務之急是確保所有移民尤其是沒有律師的弱勢群體,能夠在時間線緊迫的情況下獲得及時、專業的法律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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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/02/08 下午 13:25



